我叫李明,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说实话,我挺怵在法庭上遇到熟人的。这感觉,就像你穿着新买的鞋,却不小心踩到了一坨狗屎——恶心,尴尬,还特别倒霉。你得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生怕留下任何痕迹。
记得有一次,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是我的邻居老王,被告则是老王的远房侄子小李。这俩我都认识,平时见了面还会寒暄几句。开庭那天,我坐在审判席上,看着老王和他的侄子,心里头真不是滋味。
老王,典型的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种地,没什么文化,为人却很热情,谁家有个事儿,他都乐于帮忙。小李呢,年轻气盛,刚毕业没多久,开了个小公司,还算有点闯劲。这俩人因为一点小事闹到法庭上,说实话,我心里是觉得很可惜的。

当法官的,最怕的就是“人情”和“法律”纠缠在一起。法律是冰冷的,它讲究证据,讲究程序,讲究规则。可人是有感情的,我们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冷冰冰的机器。面对熟人,你很难完全做到铁面无私。
那天,我坐在审判席上,心里默默地盘算着:该怎么称呼? 怎么提问?怎么判决? 是直接公事公办,还是……稍微留点余地?老王看见我,先是一愣,然后挤出一个笑容,显得有些局促。小李倒是没什么表情,可能他觉得自己没错。
我深吸一口气,按照惯例,先核实了双方的身份。我用平静的声音,称呼他们为“原告”和“被告”。在庭审过程中,我尽量保持客观中立,不带任何个人情感。 询问案情的时候,我特别注意措辞,既要保证程序的公正,又要避免给他们造成额外的压力。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老王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他磕磕绊绊地描述着事情的经过。小李则显得有些不耐烦,时不时打断老王的话。我一边听着,一边仔细地记录着。
庭审结束的时候,我宣布休庭,然后把老王和小李都留了下来。我并没有直接去办公室,而是选择在审判庭里,和他们聊了聊。
“老王,小李,”我看着他们,语气放缓了,“我知道你们都是熟人,闹成这样,谁都不愿意。但既然到了法庭,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
然后,我详细地给他们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分析了他们的诉求,也指出了他们各自的不足之处。我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努力做到客观公正。
我让他们明白,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背后也蕴含着人情。 我告诉他们,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沟通和理解。我建议他们,可以在庭外再协商一下,尝试和解。
最终,他们选择了和解。虽然过程并不顺利,但他们还是达成了协议。看着他们握手言和,我的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法官,既要懂法,也要懂人情。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立场。在处理熟人的案件时,尤其要小心谨慎,避免出现任何不公正的行为。
称呼,只是一个开始。 它代表着我们对案件的态度,对当事人的尊重。在法庭上,我一般会称呼他们为“原告”、“被告”、“证人”或者“当事人”。这是一种正式的、客观的称呼,可以避免个人的感情色彩。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完全忽略人情。在庭审之外,我们还可以用更亲切的方式和他们沟通,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关怀和理解。
我始终认为,一个好的法官,不仅要会判案,还要会做人。 我们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实践、思考。
当然,遇到熟人,有时候也确实会让人很头疼。我也会感到焦虑,也会感到为难。但是,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我必须克服这些困难,坚守自己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公正。
这就像走钢丝,你得保持平衡,不能偏颇,也不能掉下去。你得小心翼翼地走好每一步,才能到达终点。
这,就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生活。一个基层法官,在法律与人情的边缘,不断摸索,不断成长。 在每一次的相遇中,在每一次的称呼里,都在寻找着那个最好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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