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进任何一家法院的审判庭,那种扑面而来的肃穆感,我想,体验过的人都忘不了。空气里仿佛都凝结着法律条文的冰冷气息。你的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被那个高高在上的台子吸引——审判台。上面坐着的人,身着法袍,表情严肃,他们就是整个场域的中心。但问题来了,我们该怎么称呼他们?喊“法官大人”?听起来太像电视剧了。直接叫“法官”?好像又不够尊敬。这事儿,还真有点讲究。
咱们大多数人,对法院的印象可能都停留在“法官”这两个字上。没错,这是一个最笼统、最正确的称呼。 法官 ,这是一个职业身份,一个总称。就像我们管医院里穿白大褂的都叫医生一样。但你真到了医院,看病的时候,你总得知道哪个是主任医师,哪个是主治医师吧?法庭上也是一个道理。坐在审判台上的,他们都是法官,但他们在具体一场庭审中的角色,是有明确区分的。
你仔细看,如果是一场比较正式的审判,审判台上通常会坐三个人,有时候是五个,甚至七个。这种由多名审判人员组成的审理模式,叫“合议庭”。这时候,最核心的称呼就来了—— 审判长 。

谁是 审判长 ?
通常,就是坐在最中间、C位的那一个。
别小看这个位置。他/她绝不仅仅是坐中间那么简单。 审判长 是这场庭审的“总导演”和“主持人”。整个庭审的节奏,从宣布开庭,到法庭调查,再到法庭辩论,最后到休庭宣判,每一步的进程,都由他/她来掌控和推进。你作为当事人或者律师,发言前要向他/她请求;对方律师提出反对意见,最终裁决的也是他/她;庭审过程中出现任何突发状况,维持秩序的,还是他/她。
所以,在法庭上,如果你需要发言或者向法庭陈述,最标准、最得体的称呼,就是直接称呼“ 审判长 ”。这既表达了你的尊重,也显示了你对庭审程序的了解。你的一声“审判长”,清清楚楚地表明,你知道这场庭审的核心是谁,你的话是说给谁听的。他/她不仅仅是在听,更是在引导、在掌控,像一个经验老到的船长,驾驭着庭审这艘船在布满暗礁的法律海洋里航行。
那么,坐在 审判长 旁边的另外两位,难道只是陪衬吗?
当然不是。他们的正式称谓,叫做“ 审判员 ”。
他们也是 法官 ,是合议庭的组成成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们和你我一样,更多的是在倾听、在观察、在记录、在思考。他们会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并在休庭后,和审判长一起,对案件进行评议,最终共同决定案件的结果。他们的意见,在合议庭内部,与审判长是平等的,一人一票。只是在庭审的公开环节,他们扮演的角色相对“沉静”一些,不像审判长那样需要频繁地发号施令。
所以,如果你需要向他们中的某一位特定提问或陈述,你可以称呼“X号审判员”,或者笼统地称呼“审判员”。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你的目光和言语,都应该主要对准 审判长 。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角色—— 人民陪审员 。
有时候,你会发现坐在审判员位置上的某个人,虽然也穿着法袍,但气质上可能略有不同。他/她,就可能是 人民陪审员 。这是从普通老百姓中选出来的,代表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人。他们的初衷,是让司法审判更能倾听民意,更加“接地气”。
在法律地位上, 人民陪审员 在合议庭里,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可以对案件事实认定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这听起来是不是很棒?一种看得见的司法民主。不过,在实践中,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就是一个更复杂的话题了。但无论如何,当他们在审判台上时,他们就是法庭的审判人员之一,我们同样需要给予尊重。称呼上,一般也直接称呼“审判员”即可,无需特别区分。
当然,并非所有案子都这么大阵仗。
很多相对简单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者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会采用“独任审判”的模式。顾名思义,就是审判台上只坐着一位法官。
这个时候,情况就简单了。这位 法官 ,他既是 审判员 ,又独立行使 审判长 的职权。所以,你可以称呼他/她为“审判员”,也可以称呼为“审判长”,甚至直接称呼“法官”,在此时的语境下,都是可以的。不过,我个人的习惯,还是会称呼“ 审判长 ”,因为这更能体现对其主导整个庭审程序的角色的尊重。
总而言之,记住这个核心法则:庭审时,向主持庭审的那个人说话,就叫“ 审判长 ”;如果需要特别指代其他人,就叫“审判员”。而“ 法官 ”,则是一个更宽泛、更日常的称呼,在庭审的正式场合,用更具体的职衔会显得你更专业、更懂规矩。
懂得了这些称呼,不仅仅是礼貌问题。它背后,是你对司法权威的认知,对审判程序的理解。当你清晰、准确地喊出那声“审判长”时,其实也是在向整个法庭传递一个信号:我来了,我懂这里的规则,我准备好了,请听我说。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法庭,终究是一个讲究规则与秩序的地方,而这一切,往往就从一个最基础的称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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