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断案的法官怎么称呼?从青天大老爷到法袍下的血肉之躯

这个问题,本身就带着一股子火药味儿。你问的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对吧?你问的是一种感受,一种评价,一种当事人或者旁观者心里憋着的那口气,到底该怎么吐出来。

直接点儿的,可能就叫“ 糊涂官 ”了。这词儿老,但特别精准。案子在他手里,就跟一团乱麻似的,他不想解,也懒得解,干脆拿起剪刀,“咔嚓”一下,管你线头在哪儿,先断了再说。这种法官,追求的不是正义,是 结案率 。他脑子里想的,可能是今天下午的球赛,可能是孩子的升学宴,反正不是你那一沓厚厚的证据。他的主观,是一种懒惰的主观,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然。

再刻薄一点的,会叫他们“ 和稀泥大师 ”。这种更常见。尤其是在一些民事纠纷里,什么邻里矛盾,夫妻口角。法律条文清清楚楚,谁对谁错一目了然。可他呢?不。他非要搞什么“情理法”的融合,实际上就是各打五十大板。你受了委屈,他劝你要大度;你丢了钱财,他让你体谅对方不易。他的法槌敲下去,不是为了定分止争,而是为了息事宁人。他不是在断案,是在搞 维稳 。这种主观,更像是一种乡愿式的圆滑,一种以牺牲个体正义为代价,换取表面和谐的虚伪。我们称呼他为法官,他却活成了一个居委会大妈,还是最不讲理的那种。

主观断案的法官怎么称呼?从青天大老爷到法袍下的血肉之躯

当然,还有更诛心的。当人们感觉到一个法官的判决,明显偏袒一方,甚至背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纠葛时,那个称呼就多了。可能是饭局上的一句“ 吃了原告吃被告 ”,也可能是网络评论区里一个心照不宣的代号。这种法官,他的主观已经不是认知偏差了,而是 良心坏了 。他的内心早就有了判决,开庭审理不过是走个过场,是演给所有人看的一出戏。你的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引经据典,在他看来,可能还不如对方律师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这种时候,你还能怎么称呼他?你甚至觉得,“法官”这个词从你嘴里说出来,都是一种讽刺。

我们为什么会对“主观断案”这么敏感?

因为我们走进法院,仰望国徽的时候,内心深处是把法官当成“ 法的化身 ”来看待的。我们渴望的是一个能够剥离掉自身情绪、偏见、甚至昨日晚餐味道的法律适用者,一个无限趋近于“法”本身意志的存在,尽管我们心知肚明,这是一种奢求。

自由裁量权 ,这个词听起来很专业,但说白了,就是法律给了法官一定的“留白”。这片留白,本意是让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更合乎人情、更精准的判断。它应该是智慧和良知的闪光点。可一旦这权力被滥用,这片留白就成了最可怕的黑洞。你的证据够不够“确实充分”,你的行为算不算“情节严重”,你的悔罪态度是否“真诚”……这些模糊地带,全成了他主观意志的跑马场。

一个眼神,一个皱眉。就定了。

荒诞吗?很荒诞。可它就真实地发生着。

我曾经旁听过一个案子,一个很小的合同纠纷。证据链条非常完整,被告的违约事实清晰得就像夏天正午的太阳,刺眼。但那位法官,在庭审的最后,突然开始大谈特谈中小企业的不易,大谈社会责任。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悲天悯人,仿佛被告不是一个失信的商人,而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悲剧英雄。最后判决下来,被告的违-约-责-任,被他用各种“法理”和“情理”巧妙地稀释了。原告走出法庭的时候,那个表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不是愤怒,而是一种彻底的茫然。他可能在想,我带到法庭上的明明是法律,为什么最后审判我的,却是法官的个人价值观?

那时候,我心里冒出一个词来形容那位法官:“ 法袍下的“圣父” ”。他沉浸在自我构建的道德高地之上,用自己的同情心,慷慨地挥霍着别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主观,是一种自我感动的、伪善的主观。

那么,就没有好听点的称呼吗?

有。当一个法官,他的主观判断是建立在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对公平正义近乎偏执的追求之上时,人们会尊称他为“ 青天大老爷 ”。注意,这个词在今天,更多时候是褒义的。它意味着一种信任,一种托付。我们知道他也是人,他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但他穿上那身法袍,坐上那个位置,就能最大程度地克制自己的“私”,去探求那个“公”。他的主观,不是偏见,而是基于良知的 司法良心 。这种法官,凤毛麟角。遇到了,是当事人的万幸。

说到底,“主观断案的法官怎么称呼”,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它取决于你站在哪个角度,经历了怎样的故事。

称呼,只是一个标签。我们真正想问的,是法袍之下,那个人,究竟是谁?

他是一个冰冷的法律机器,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法袍一脱,他也是个会为孩子成绩头疼、会跟老婆吵架、会堵在晚高峰路上的普通人。这些“人”的属性,不可避免地会带到审判席上。他昨晚没睡好,今天看你的卷宗可能就格外烦躁;他最近在读某本哲学书,可能就会在判词里引一些谁也看不懂的句子。

承认法官的“人性”,不是为了给 枉法裁判 开脱,恰恰相反,是为了找到约束这种“人性”中不可靠因素的方法。程序正义为什么重要?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任何一个个体的“青天”神话,我们更愿意相信一个设计精良、能够最大限度压缩个人主观空间的制度。

所以,我们怎么称呼他们?或许,我们最希望的,是有一天,我们不再需要用任何褒义或贬义的词去形容他们。我们只需要平平淡淡地叫一声:

法官 ”。

当这个词本身,就足以代表公正、专业和信赖时,我们就不再需要任何其他的称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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