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怎么称呼的?从“大状”到“Sir”的称谓奥秘

踏进香港的法院,尤其是高等法院,那种感觉……怎么说呢,空气都仿佛凝固了。肃穆、庄严,还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你看那些穿着黑袍、戴着夸张白色假发的人在庭上唇枪舌战,引经据典,那种气场,真的会让人瞬间觉得自己渺小。然后一个问题就会不自觉地冒出来:我该怎么称呼这些人?直接喊“律师”?那也太外行了。

这事儿,还真没那么简单。称呼,在香港的法律界,是一门艺术,更是一套严丝合缝的体系。它背后是历史、是传统、是身份的象征。

先说说最接地气,也是在港剧里听得最多的一个词—— 大状

香港大律师怎么称呼的?从“大状”到“Sir”的称谓奥秘

“我请了个很厉害的 大状 !” 这句台词,你熟不熟? 大状 ,这个词充满了江湖气和市井的智慧。它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正式头衔,却是在香港民间对 香港大律师 Barrister )最普遍、最深入人心的尊称。一个“大”字,已经把所有敬畏、能力认可、甚至一点点“搞得定”的期待,全都塞进去了。它暗示着这个人收费不菲,但本事通天。普通人眼中,能被称为“ 大状 ”的,那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是能把黑的说成白……呃,不对,是能帮你从法律的迷宫里杀出一条血路的人。

所以,你在私下里和朋友聊天,说自己见到了某位“ 大状 ”,完全没问题,甚至显得你很懂行。但这称呼,你可别当着人家的面,或者在正式场合大声喊出来,那就有点失礼了。它是一种坊间的标签,而不是一张正式的名片。

那么,到了正式场合,比如在法庭上,那规矩就来了。

你绝对不会听到任何一方,包括法官,称呼一位大律师为“ Barrister Chan”。“ Barrister ”这个词,更像是一个职业身份的描述,写在名片上,印在律师名册里,但在庭审的动态交流中,它很少被单独拎出来用。

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听起来更专业的词: Counsel

这个词,翻译过来是“法律顾问”或“辩护律师”,但在香港法庭的语境里,它更像一个功能性的代号。“Learned Counsel ”(我的尊贵的法律顾问)或者“ Counsel for the plaintiff”(原告律师),这是法官或对方律师在提及某位大律师时常用的方式。它非常专业、冷静,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纯粹是基于其在法庭上的角色。你想想看,在那个讲求绝对理性和证据的环境里,这种称呼是不是恰如其分?它把焦点放在了“法律辩护”这个行为本身,而不是那个戴着假发的“人”。

好,那如果你是当事人,或者需要在庭上直接跟自己的大律师说话(虽然这种情况不多,一般通过事务律师转达),你又该怎么叫?

这时候,神奇的称呼就出现了: Sir 或者 Ma’am

是的,你没看错。在英联邦的司法体系里,男性大律师在法庭上被尊称为 Sir ,女性则为 Ma’am 。这可不是因为他们都被册封了爵位。这是一种源自英国的法庭礼仪,一种极致的尊重。当你听到一个事务律师对他的大律师说:“ Sir , the document is ready.” 你就知道,这不是在叫老板,这是在遵循一套上百年的传统。这种称呼,瞬间就把法庭内外划分成了两个世界。外面是车水马龙的现代都市,里面是遵循着古老礼法的殿堂。

这还没完,金字塔还有顶端。

在香港大律师的队伍里,有一小撮人,他们是王冠上的明珠。这些人,被称为 资深大律师 Senior Counsel ),简称 SC

这可不是干得久就能自动升级的。要成为一名 资深大律师 ,需要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根据极其严苛的标准来任命。这个人必须在法律专业上有着超凡的造诣、绝对的诚信,以及在行内获得压倒性的公认。能被冠以 SC 的头衔,是香港法律界最高的荣誉。

他们的称谓,也随之升格。在法庭上,法官会称他们为“Mr./Ms. [Surname], SC ”。他们的地位,从他们穿的袍子就能看出来——他们的丝质长袍(silk gown)和普通大律师的棉质袍子是不同的。行内人把成为资深大律师的过程,非常形象地称为“taking silk”(取丝)。

一旦成为 SC ,那就不再是普通的“ 大状 ”了,而是“顶级 大状 ”。他们处理的,往往是案情最复杂、社会影响最重大、标的额最惊人的案件。请动一位 SC 的费用,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天文数字。

所以,我们来梳理一下这个称呼的“生态链”:

  • 在街头巷尾,在茶餐厅里,他们是传奇的“ 大状 ”。
  • 在法庭文件和正式介绍中,他们是专业的“ 香港大律师 ”( Barrister )。
  • 在庭审的交锋中,他们是功能化的“ Counsel ”。
  • 在直接的、充满敬意的对话中,他们是遵循传统的“ Sir ”或“ Ma’am ”。
  • 而当他们站上职业巅峰,他们就成了令人仰望的“ 资深大律师 ”( Senior Counsel / SC )。

这一切,看似繁文缛节,但说真的,我觉得特别有意思。它不仅仅是一堆规则,它是一种文化的体现。这种对程序的尊重、对角色的清晰界定、对传统的敬畏,恰恰是香港司法制度能够稳固运行的基石之一。

当你理解了这些称呼背后的逻辑,你再去看那些庭审新闻或者律政剧,感觉会完全不一样。你看到的不再只是简单的控辩双方,而是一个个顶着特定头衔、扮演着特定角色、在一个严谨剧本下进行即兴演出的“演员”。每一个称呼,都是一句精准的台词,定义了说话者和聆听者的关系,也维系着整个法庭的秩序。

所以,下次再有人问“ 香港大律师怎么称呼的 ”,你完全可以告诉他,这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通往香港独特法律文化的小小入口。从一个简单的称呼开始,你能窥见的,是历史的沉淀和制度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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