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也可以怎么称呼?别只懂这一个词,语境大不同!

一说起“ 肇事者 ”,你脑子里冒出来的是什么?是不是一个冷冰冰的、面目模糊的身影,被框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法庭的被告席上?这个词,太标准,太官方了。它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剖开事件,把一方划定为“因”,另一方指定为“果”,干净利落,不带一丝情感温度,尤其在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这类语境里,这个词简直是标配。法律嘛,追求的就是一个客观。

但,人是活的,事儿是复杂的,语言更是有体温的。除了这个最常见也最“正确”的称呼, 肇事者也可以怎么称呼 ?这事儿可太有嚼头了。

我们先来看看媒体和官方文件里那些相对克制的“变体”。

肇事者也可以怎么称呼?别只懂这一个词,语境大不同!

在事情还没查个水落石出之前,他们往往被称为“ 嫌疑人 ”或者“ 涉事方 ”。这两个词就很有意思了,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距离感。“嫌疑人”,暗示着“我怀疑是你,但还没最后敲死”,保留了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原则,很严谨。而“ 当事人 ”或“ 涉事人员 ”,则更加中性,它甚至模糊了对错,只是把你我他都圈进“这件事里的人”这个大框里,避免在初期就引发舆论的站队。你看,用词多么讲究,一步一趋,生怕说错了话,引火烧身。

可一旦离开了新闻通稿的字斟句酌,进入到滚烫的、充满人味儿的舆论场,那称呼可就瞬间“活”过来了,甚至可以说是鲜血淋漓。

对于那些情节恶劣、人神共愤的事件,比如恶性伤人、酒驾撞人逃逸,网民们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会祭出那些最具攻击性和道德贬损力的词汇。 人渣 败类 畜生 恶魔 ……这些词不再是客观描述,而是直接宣判,是把对方从“人”的范畴里开除出去的极刑。每一个字都淬着怒火,每一个词都恨不得化作实体,砸在那个人的脸上。这时候,没人关心他是不是“肇事者”,他就是 加害者 ,是破坏社会安宁和挑战人性底线的公敌。这种称呼,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也是一种朴素正义感的表达。虽然粗暴,但你得承认,它真实。

还有一种情况,肇事的原因并非出于纯粹的恶,而是源于愚蠢、自私或者一种极度的自我中心。比如,高铁上霸座的、开车斗气的、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安危的。对于这类人,一个非常传神的词汇应运而生——“ 巨婴 ”。这个词简直是天才般的发明。它精准地描绘出那种“全世界都得围着我转”的蛮横逻辑,那种明明是成年人的身体,却装着一个只知索取、不知责任的婴儿灵魂的状态。称他们为“ 巨婴 ”,比单纯说他们是“没素质的人”要刻薄得多,也深刻得多。它剥开了他们成年人的伪装,直指其精神内核的荒芜与幼稚。

当然,还有一些更具讽刺意味的称呼。比如,把那些仗着有点小权或者开着豪车就横行霸道的人,戏谑地称为“ 路怒症患者 ”的“终极形态”,或者干脆贴上地域或身份标签——尽管这是我们极力反对的,但它确实存在于某些网络亚文化中,成为一种省事的、脸谱化的归类方式。

换个角度想,当我们试图去理解事件的复杂性,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情绪输出时,称呼又会发生微妙的变化。

如果一个 肇事者 本身也是某种社会结构性问题的受害者呢?比如,一个长期被家暴的妻子,在某次忍无可忍中反抗,造成了丈夫的伤亡。在法律上,她毫无疑问是“ 肇事者 ”,是“ 被告人 ”。但在很多同情她遭遇的人眼中,她可能是一个“ 反抗者 ”,一个“ 可怜人 ”,一个“ 被逼上绝路的反杀者 ”。这里的称呼,就注入了浓厚的悲悯和同理心,它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之外,建立一个关于人性的叙事。

再比如,那些因为生活压力巨大、精神崩溃而做出极端行为的人。我们当然谴责其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但当我们了解到他背后的故事——失业、负债、家庭破裂,我们可能会用“ 失控的普通人 ”或者“ 心理崩溃者 ”来形容他。这种称呼,不是为了洗白,而是一种尝试性的理解。它承认了人性的脆弱,承认了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任何一个看起来正常的人,都有可能在某个瞬间,越过那条边界,从一个守法公民,变成一个 规则破坏者

更有意思的是, 肇事者 自己,或者他们的亲人,会怎么称呼这个身份?

在法庭陈述或者道歉信里,他们往往会用“ 一时糊涂 ”、“ 鬼迷心窍 ”来形容自己当时的状态。这是一种自我辩护,试图将那个犯错的“我”与日常的、善良的“我”进行切割。潜台词是:“那不是真正的我,我只是犯了个天大的错误”。他们渴望被称为“ 一个犯了错的好人 ”,而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而他们的家人,在面对外界时,可能会说“ 我家那口子 ”、“ 我那个不懂事的孩子 ”。这种称呼,充满了亲情的维护,它在冰冷的“肇事者”身份之外,顽强地保留了一丝家庭的温情和连结,试图告诉世界:他首先是我的亲人,然后才是一个犯了错的人。

你看,从“ 肇事者 ”这个原点出发,我们可以延伸出多么庞杂、多么矛盾、多么立体的称呼坐标系。每一个称呼的背后,都站着一个特定的立场,携带着一种特定的情感,折射出一套特定的价值判断。

冷冰冰的“ 肇事者 ”、“ 嫌疑人 ”,是法律和秩序的视角。

愤怒的“ 人渣 ”、“ 恶魔 ”,是公众朴素正义感的咆哮。

讽刺的“ 巨婴 ”、“ 路怒症晚期 ”,是大众对社会失范行为的嘲弄与解构。

悲悯的“ 可怜人 ”、“ 失控者 ”,是对人性复杂与社会问题的深层探寻。

自我开脱的“ 一时糊涂 ”,是被告席上的自我救赎。

语言,从来就不是中立的。我们选择用哪个词去称呼一个人,其实也在定义我们自己。是选择做一个不假思索的审判者,还是一个愿意去探究背后原因的观察者?是选择用最锋利的词语去刺穿对方,还是在谴责之余,保留一丝对人性的敬畏?

所以,下次当一个事件发生,当我们急着给那个“ 肇事者 ”贴上一个标签之前,或许可以稍微停顿一下,想一想,在他的身上,除了这个身份,还交织着哪些可能的称呼?这个思考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复杂性的回归,也是一种智识上的成熟。毕竟,用一个词定义一个人,太容易了,也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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