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法院里的人要怎么称呼他?称谓里的江湖规矩

这问题啊,问得妙,妙就妙在它不光是句探询,还藏着一丝丝的忐忑,一点点的好奇,和对那个庄严肃穆之地—— 法院 ——的那么一丁点儿敬畏。说实话,第一次踏进那扇大门,我心里也直犯嘀咕,手足无措。面对着一屋子穿着制服、神情专业的 法院里的人 ,到底该怎么开口?叫“喂”肯定是不行的,太失礼;叫“同志”?怕是又有点儿过时,或者用错了场合。所以,今天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好好聊聊这 法院里的人 ,到底 要怎么称呼他 ,里头门道可深着呢。

先说最核心,也最显眼的,当然是那位坐在审判台正中央的—— 法官 。哎呀,一说到 法官 ,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的是什么?是那身沉甸甸的法袍,是他们眉宇间不容置疑的权威,还有那一声声敲响法槌的清脆。在法庭上,最保险、最规范、也是最被普遍接受的称呼,无疑是“ 法官 ”二字。不管这位 法官 看起来多年轻,多和蔼,或者多么不苟言笑,只要他/她坐在那个位置,履行着审判的职责,你都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 法官 ”。这可不是随便喊的,这称呼,承载着法律的尊严,也体现了我们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有时候,你还会听到“审判长”这个称谓,那通常是合议庭的成员之一,是庭审的主持者,权力更大些。如果是在法庭外,比如在办公室里偶然遇见,或者在走廊上擦肩而过,你是不是还能继续喊“ 法官 ”呢?我个人觉得吧,在非庭审的正式场合,比如递交材料、咨询程序,继续称呼“ 法官 ”是完全没问题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得体的尊敬。但如果你知道他/她的姓氏,在前面加上姓,比如“王 法官 ”、“李 法官 ”,那就更显得有礼有节,也拉近了那么一丁点儿距离,又不失分寸。至于那些什么“ 法官 大人”的称呼,那是电视上演的,现实中,还是免了吧,容易让人觉得你是不是想搞特殊,或者太谄媚,反而不美。

接着说 法院 里另一群举足轻重的人,那就是 律师 检察官 。他们同样是法律的守护者,只不过站位不同,职责有别。对于 律师 ,无论他/她是你的代理 律师 ,还是对方的代理 律师 ,一律称呼“ 律师 ”或者“某 律师 ”,这是最基本的职业尊重。你不能因为他是对手的 律师 ,就在称呼上有所怠慢,那会显得你格局太小。很多时候, 律师 们之间也会互称“某 律师 ”,这已经形成了一种行业规范。在法庭上, 律师 代表的是 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他们据理力争,唇枪舌剑,称呼他们为“ 律师 ”是对他们职业身份的认可。而 检察官 呢?他们是国家的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维护公共利益。在法庭上,我们通常称呼他们为“ 检察官 ”,或者“公诉人”。同样,在非庭审场合,如果知道姓氏,可以称呼“张 检察官 ”、“赵 检察官 ”。我记得有一次,在 法院 的食堂里,我听见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互相打招呼,一个喊“小王 律师 ”,另一个回“老陈 检察官 ”,那份自然与熟稔,透露出的是同行间的惺惺相惜,即便各自职责不同。

法庭内外,法院里的人要怎么称呼他?称谓里的江湖规矩

然而, 法院 里的人可不只有 法官 律师 检察官 。还有一群默默奉献、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是整个审判流程得以顺畅运转的“螺丝钉”,少了他们, 法院 的大厦都得晃。我说的就是 书记员 法警 。别小看他们,他们的工作琐碎却关键。 书记员 要负责庭审记录,整理卷宗,送达文书,那手速和脑力,没点真功夫还真不行。对于 书记员 ,最稳妥的称呼就是“ 书记员 ”或者“某 书记员 ”。如果你需要他们的帮助,比如咨询案件进展,递交材料,礼貌地喊一声“ 书记员 您好”,通常都能得到积极的回应。我在旁听庭审的时候,就见过 书记员 们飞快地敲击键盘,将庭上的每一句对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那专注的神情,真是让人敬佩。

至于 法警 ,他们是 法院 的安全屏障,维护法庭秩序,押解 当事人 。他们的制服笔挺,身姿挺拔,给人一种威严而可靠的感觉。对于 法警 ,我们可以称呼“ 法警 同志”或者“ 法警 您好”。在 法院 门口安检时,或者在法庭内外遇到需要指引的时候,对他们保持一份基本的尊重,通常他们的态度也会很友好。有次我见到一位 法警 ,耐心地给一位焦急的老人指路,语气平和,完全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我对 法院 多了一份亲近感。

当然,还有那些作为“主角”登场的—— 当事人 ,包括 原告 被告 。以及偶尔需要出庭的 证人 。这些人,他们是被法律程序所审视、所保护、或者所约束的对象。 法官 在庭上通常会称呼他们为“ 原告 ”、“ 被告 ”或者“ 当事人 ”、“ 证人 ”。这是法律赋予的身份,也是为了在庭审中保持中立和客观。而作为旁听者或者其他 法院里的人 ,在非庭审场合与他们交流时,如果不知道姓名,可以称呼“您”,或者根据情况,比如“这位女士/先生”。但记住,在 法院 里,尤其是在诉讼过程中,避免用带有感情色彩或个人偏见的称呼,这是对 当事人 权利的尊重,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体现。

除了这些在法庭上直接露面的人, 法院 内部还有许多其他角色。比如 庭长 院长 ,他们是 法院 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对于他们,一般在正式场合可以称呼“某 庭长 ”、“某 院长 ”。不过,这些通常是 法院 内部人员或者与 法院 有更深层次业务往来的人才会用到。作为普通民众,可能很少有机会直接接触到这些层级的领导。还有 法官 助理,他们协助 法官 处理案件,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工作内容与 书记员 有所重叠,但又更偏向于法律专业层面的辅助。对于 法官 助理,我们可以称呼“ 助理 ”或者“某 助理 ”,甚至是“ 法官 助理”。我认识一位 法官 助理,她告诉我,很多时候,人们会直接称呼她“ 法官 ”,虽然她很感谢这份认可,但她总是会客气地纠正,说自己只是 助理 。这细微之处,也体现了 法院 系统对职能划分的严谨。

总而言之,在 法院 这个特殊的场域,称呼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它不仅仅是礼节,更是对职业身份的认可,对司法权威的尊重,对法律程序的遵循。我总觉得吧,称呼里头藏着一份“规矩”,一份“分寸感”。这份“规矩”告诉你该如何得体地与 法院里的人 打交道,这份“分寸感”则提醒你,无论你的目的是什么,都应该保持一份冷静与客观。

所以,下次再踏进 法院 的大门,心里别犯嘀咕了。面对 法官 ,就恭恭敬敬地喊一声“ 法官 ”;遇到 律师 检察官 ,道一声“某 律师 ”或“某 检察官 ”;需要 书记员 帮忙,客客气气一句“ 书记员 您好”; 法警 为你指路,一句“ 法警 同志谢谢您”。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能传递出你的理解、尊重和配合。这不光是对 法院里的人 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对自己所身处这个法治社会的一份理解与融入。毕竟,法律的殿堂,需要的是秩序和严谨,而得体的称呼,正是构筑这份秩序和严谨的基石之一。那些看似枯燥的称谓,背后其实是一整套复杂的社会系统和人际互动的缩影,值得我们好好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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