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进那扇门,心跳得有点快,你知道吗?不是因为做了啥亏心事,纯粹是被那种肃穆、那种庄严给震住了。空气里仿佛都凝固着一股子规矩,让人连喘气都得小心翼翼。眼睛不自觉地就瞟向了最前面,那个高高的席位,坐着庭审的主角—— 法官 。或者,更多时候,是一排人,中间那位,就是 审判长 。
然后就到了那个关键时刻,该你站起来说话了。喉咙有点干,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称呼:先生?女士?领导?完了,这些平时脱口而出的词,在这一刻,就像被橡皮擦擦掉了一样,完全不适用。你甚至会想,叫“大人”?那是不是演戏看多了?脑子里乱糟糟的,但你知道,必须得有个正式的、恰当的称呼。这是基本中的基本,是规矩,是体面,更是对那个位置、那份权力的尊重。
学来的或者说,看来的,听来的,最稳妥、最不会出错的称呼,就是 “法官” 或者 “审判长” 。就这么简单?听起来好像是。但用起来,却感觉沉甸甸的。

如果只有一位 法官 独任审理,那全程就得叫 “法官” 。每一个你需要发言的时候,开头几乎都得带上这个词儿。比如, “法官 ,关于刚才对方的陈述,我方认为……” 或者, “法官 ,请允许我补充一点证据……” 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称谓,它是一个启动信号,一个表明你在向谁说话、你在什么场合说话的信号。
如果是合议庭,就是好几位 法官 坐在一起,通常中间那位,官职或者说那个庭的职务最高,是 审判长 。这时候,大多数需要向法庭整体陈述或者提问的情况,你会把称呼指向 审判长 。 “审判长 ,我申请传唤证人。” “审判长 ,我认为对方的证据不合法。” 甚至有时候,你只是想向合议庭里的某位 法官 解释某个细节,但出于尊重整个法庭的程序,你可能还是会先说 “审判长” ,然后补充说,“并请XXX 法官 注意,这一点非常关键……” 也有直接称呼具体 法官 的,比如“XXX 法官 ,关于您刚才提到的问题,我想解释一下”,但这相对少见,而且往往是在问询环节, 法官 主动向你提问后,你直接回应。可最保险的,还是围绕 审判长 来。
为什么非要这么叫?有人可能觉得,哎呀,不就是个称呼嘛,至于这么死板?但你想想, 法庭 是什么地方?它是解决纠纷、判定是非、执行法律的国家机关。坐在上面的人,他那一刻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法律的权威,是国家赋予的审判权。你称呼他 “法官” 或 “审判长” ,不仅仅是叫他这个人,更是叫他身上承载的职责和权力。这是一种仪式感,也是一种权力不对等的体现——在这个特定的场域里,他拥有裁量权,而你是接受裁量或者参与协助裁量的一方。这种不对等需要通过语言上的形式来固定和确认。
你想啊,如果大家在 法庭 上东拉西扯,称呼五花八门,有叫老张的,有叫李总的(开玩笑,不可能),那整个 庭审 的严肃性、程序的规范性不就全乱套了吗?这种统一、规范的称呼,其实也是在强制大家进入一个正式、严肃的状态,提醒你:你在这里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结果,都必须符合法律和程序的规定。
当然,如果你是第一次来 法庭 ,紧张得说错了,比如不小心叫了“法官大人”(虽然听起来像港剧),或者更离谱的称呼,通常情况下, 法官 不会因此大发雷霆把你赶出去。他们可能会非常委婉地提醒你,“请注意你的称谓”,或者干脆不予理会,但气氛肯定会有点尴尬。而如果是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犯这种低级错误,那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会让人觉得你专业素养太差,连最基本的 法庭 礼仪都不懂。
所以,这看似简单的两三个字,背后承载的是整个司法体系对形式和权威的要求。它是 庭审 流程中润物细无声的一部分,是你在 法庭 上行走、发言、申辩的通行证,也是一道无形的线,划分着 法庭 内外的不同世界。在那个庄严的 法庭 里,一句准确的 “法官” 或 “审判长” ,不仅仅是礼貌,更是一种姿态,表明你理解这个场合的重量,愿意遵守它的规则。别小看这细节,有时候,这些细节堆砌起来,也能让 法官 感受到你对待这场诉讼、对待法律的态度。虽然最终结果不是由你的称呼决定的,但在那个充满压力和不确定性的空间里,能把这一件小事做好,至少能让你感觉稍微站稳了一点点,不是吗?那一刻,你不是生活里的你,你是 法庭 上的一个参与者,而 法官 ,就是你需要正式面对和称谓的那个人。记住它,用好它,这是踏进 法庭 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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